福州的赵先生最近碰到了一件头疼的事:
原来,今年新税法全面实施,独生子女可以享受相关的免税政策。
可当陈先生帮女儿找独生子女证的时候却发现,女儿的独生子女证丢失了。
可这证件又是如何遗失的呢?
在陈先生提供的户口本上看到:陈先生的女儿生于1983年。那时候他们全家还住在福州市仓山区,而经过几次搬家,现在户口迁到了福州市台江区。
如今,无论是政策的证明材料,还是女儿的工作相关,都需要这份证件。
由于陈先生的独生子女证当年经由单位,统一在仓山区的计划生育相关部门办理。为此,帮忙记者拨通了拨通仓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孩子未满14周岁,是可以补办独生子女证的。
但是陈先生的女儿是1983年出生,明显不符合补办条件,这可怎么办呢?
工作人员表示:
只要户籍地的卫计办,能够出具计划生育证明,也等同于独生子女证的证明。而家长只需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就可以开具证明。
随后,记者陪同陈先生来到了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卫计办,这里的工作人员也证实了这一点。
也就是说,使用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就可以代替独生子女证,办理独生子女相关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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