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公布了福建省首批“教育强县(市、区)”名单,6个县(市、区)被授予“教育强县(市、区)”牌匾。
福州鼓楼区
厦门思明区
厦门集美区
厦门湖里区
泉州鲤城区
泉州丰泽区
梅列区、城厢区、福鼎市、永安市、福安市、荔城区等6个县(市、区)作为重点发展对象,经一年培育后将再经过专项督导评估,视提升情况适时认定。
“教育强县(市、区)”部分核心指标:
1.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2500元、3000元、3000元以上。
2.“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占比超过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
3.普通高中全部通过省三级以上达标高中认定,其中省一级达标高中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一。
4.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达到省定“标准化建设”要求。
5.实施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计划,至少有1所省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
6.特色学校总校数占比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7.“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通过市级核查和省级评估。
8.中小学体育、艺术、小学科学专任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率,分别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9.市级以上中小学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及特级教师占比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10.每所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均达到1人以上。
11.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中的7项资源配置指标的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12.在国家及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均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13.中考单科及格率、全科及格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14.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高三毕业班学生高考总分的平均分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15.近三年中小学生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学生艺术展演、评比的获奖数量占比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16.形成师生惠及面广、公认度高、效益显著、符合教育发展方向、有积极影响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同时公布了2017年“两项督导”督导评估结果:
鼓楼区、思明区、集美区、湖里区、鲤城区、丰泽区、梅列区、城厢区、福鼎市、永安市、福安市、荔城区、福清市、上杭县等14个县(市、区)“对县督导”“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为“优秀”等级,被授予“2017年度福建省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牌匾。
“两项督导”:包括“对县督导”和“督导考核”。其中:
●“对县督导”是省政府办公厅于2006年建立的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五年一轮;
●“督导考核”是2006年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联合建立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制度,主要考核县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完善教育治理体系、优化教育发展机制、提升教育发展质量的情况和效果。
“两项督导”作为福建省常规综合督政项目,通过十多年来的实施,我省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取得了明显效果,“两项督导”已成为我省教育督导工作的优势和品牌。
来源:福建教育微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