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海洋与渔业厅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意见,对海上作业渔船防范工作作出如下部署:
1、位于闽外渔场、闽东渔场、闽中渔场、闽南渔场、台湾浅滩渔场和钓鱼岛海域海上作业渔船务必于10日12时之前全部就近到港避风,船上人员全部撤离上岸。撤离途中要注意安全,台风影响解除前不得出海作业。
2、全省沿海养殖渔排上的所有人员务必于10日18时之前全部撤离上岸。
3、全省沿海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台风动向,积极主动做好未参加伏季休渔的海上作业渔船就近到港避风和沿海养殖渔排人员撤离转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