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17号)
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4日
泉州市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通告
[2022]第20号
泉州市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
2022年4月4日
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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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第18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市7个封控区已满足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
自2022年4月4日起,对星辉一路38号海螺公寓等7个封控区解除封控,调整为管控区(详见附表)。
解封不解防,封控区解封后,全面落实管控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要求,居民要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不去公共场所、不去人员聚集场所,并严格落实我市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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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控区调整为管控区情况表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34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县封控区已满足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
自2022年4月5日起,对崇武镇海都商城9号楼、10号楼解除封控。
解封不等于解除防控措施,封控区解封后,居民要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不出小区,不去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并严格按照惠安县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