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多地发布了“限噪令”
为考生们保驾护航
正在担心休息问题的考生们
赶紧来看看吧!
福州市
6月15日至7月20日18时
严管噪声为中高考护航
为确保我市考生在中考、高考期间享有良好的温书和考试环境,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发出通告,6月15日至7月20日18时,市、县建成区及其他区域的中学周边将实行噪声严管,在建工地、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各考场周边等重点区域将进入“静音”状态。
根据通告,6月15日至25日,经审批的夜间施工时间不得超过24时;6月26日至7月20日18时,停止夜(午)间施工的审批(抢险、抢修工程除外)。所有在建工地应主动采取措施加强施工噪声控制,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防止中考、高考期间噪声扰民。
营业性文化娱乐等场所的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超标排放的应立即对噪声源进行治理,治理期间营业时间不得超过24时。
在7月7日、8日、18日、19日、20日,中考、高考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前,全市各考场周边15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超标的生产、经营等活动;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施工作业;禁止鸣喇叭、吹号、广播、燃放鞭炮、装修等活动。
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城管行政主管部门将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个人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市民若发现违反规定的单位、个人,可向福州市便民服务热线12345举报。
厦门市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2020年高考和中考期间严格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通告
为防治噪声污染,保证考生在高考和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应考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特作如下通告:
在2020年6月22日6:00至7月20日18:00期间应执行以下规定:
一、一切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
二、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禁止在12:00至14:30、18:00至次日8:00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
三、禁止午间12:00至14:30、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在居住区、文教区、混杂区进行任何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活动(包括浇灌混凝土、挖土方、打桩等施工作业)。
四、7月7日、7月8日两天为高考时间,各高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按居住、文教区I类噪声、振动排放标准执行。7月18日、7月19日、7月20日三天为中考时间,各中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的一切噪声源必须严格控制,不得超标排放。
五、7月8日下午14:45至15:30为高考外语听力考试时间,7月19日下午14:45至15:30为中考英语听力考试时间,在这两个时间段内,各高考和中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加强管理,确保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七、工业企业要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八、高考和中考期间,各级生态环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加强现场监督,组织巡查,严格执法。对发现违反规定造成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24小时投诉电话:12319。
工业噪声污染24小时投诉电话:12369。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19日
漳州市
2020年中、高考即将来临,近日,芗城区城管局发出通告,要求各在建工地、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在中高考期间合理做好施工或营业安排,确保考生备考期间的城市宁静。
根据通告,即日起至7月6日,7月9日至7月20日,午间(12时-14时30分)、夜间(22时-次日6时)严禁在居民区和学校周边区域进行产生噪音、振动超标的建筑施工作业或其他生产和营业性娱乐活动。中高考期间,24小时禁止在漳州市区范围内从事一切产生噪音、振动超标的活动。
此外,禁止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午间、夜间不得在住宅区、文教区进行产生噪音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
芗城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他们会加强执法巡查,市民要是发现有噪音污染问题,可拨打举报电话12319“城管服务热线”反映。
记者获悉,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区环境监察大队在考试期间,要安排好值班和巡查事项,保持12369举报热线畅通,确保群众投诉的噪声污染问题及时得到受理和查处,同时在考试期间加大巡查执法频次,对可能影响考场、考生学习的噪声排放单位或个人,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依法严格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漳州市平和县
一年一度的中高考即将来临,为了确保我县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干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在中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在中高考期间和中高考前的一段时间内,将按照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希望各有关单位、个人共同遵守,为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我局将在县城区域范围内对有产生影响考生学习和休息的噪声源采取以下强制性措施:
一、7月7日至7月8日、7月18日至7月20日的午间(12:00--14:30)、夜间(22:00--次日6:00)严禁进行产生噪声超标的建筑施工作业及其他所有生产和营业性娱乐活动。
二、7月7日至7月8日、7月18日至7月20日全天禁止在县城范围内从事一切产生超标噪声的活动。
三、严禁从事可能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的个人房屋建筑装修、金属加工和家庭卡拉OK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五、严格控制集会、露天娱乐、酗酒等活动的噪声污染。
六、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喇叭的噪声污染。
特此通告
投诉电话:12369、5219014
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22日
泉州市
为给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下发通知,在2020中考、高考期间,即在7月2日至7月8日、7月14日至7月20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将联合鲤城、丰泽生态环境局实行24小时值班,并设立举报电话:12369、22594110,及时受理、从快从重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投诉件,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或处以罚款。
据悉,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特别提醒,中、高考期间,泉州市区范围内所有产生噪声滋染的单位或个人,尤其是建筑施工工地、“三厅”场所,应加强噪声污染源管理,釆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中、高考期间,禁止在学校及周围200米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作业。
同时,鲤城、丰泽、洛江生态环境局及泉州开发区环保局一律停止夜问建筑施工作业审批,即建成区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单位,禁止在午间(12:00至15:00),及夜间(22:00至次日6:00)时间段内施工。若因特殊情况(抢修、抢险作业等)确实需要于午间及夜间进行施工的,应经辖区内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并将审批情况报泉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备案。
另据通知要求,即日起,各有关企(事)业单位需立即开展自查,对发现的各种扰民噪声污染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噪声稳定达标排放,自查和整改工作应于6月24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