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引导家长增强安全风险意识,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及时掌握学生去向,防止独自下水游泳、戏水。教育部门要深入开展学生(幼儿)防溺水专题教育,持续深化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六个一”行动,通过看一次专题教育片、唱一首游泳安全歌、上一节安全教育课、挂一张安全教育图、写一篇安全日记、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普及防溺水常识和溺水救护方法等知识;严格落实教育部防溺水工作“六不准”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切实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四、加强联防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建立健全教育部门牵头,宣传、公安、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卫健、文旅、广电、新闻出版、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红十字会等部门参加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联防联控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定期组织督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学生防溺水工作的良好局面。各地要督促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制,准确掌握相关水域基本情况和管理单位、责任人,完善安全设施,加强现场管理。社区、村居要重点做好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教育引导,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确保不漏一人,严防失管失控发生溺水事件。公安机关要及时发布预警提醒,积极配合实施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工作,强化警力调度,维护治安秩序。自然资源部门要设置矿区及涉水危险生产区域的安全生产警示标牌和防护设施。住建部门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督促施工企业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等。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各地加强码头、渡口等重点水域安全巡查管理。水利部门要指导各地对水库等重点水域和溺水多发地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日常巡查。文旅部门要指导各地在景区涉水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配置救生设施设备。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强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安全公益宣传。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要组织各类志愿者结对社区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存在困难的家庭,加强安全教育和关爱帮扶。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各校要迅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和有关动态信息,研究制定防溺水工作针对性措施。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对每一起学生(幼儿)溺水事故分析原因,倒查责任。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发生学生(幼儿)溺水死亡事故的,以及存在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22日
夏日防溺水
平安过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