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以下简称《适用规则》),对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指导,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行为。
《适用规则》从总则、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行政处罚裁量规则适用、附则四个方面,建立一套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
一是确定了合法、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综合裁量原则4项基本原则;
二是规范了裁量基准的制定程序和标准,对全省市场监管机关出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提供了统一“标尺”;
三是规定了裁量规则,包括“可处”的适用规则、应当从轻或减轻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的情形、可以从重的情形、综合裁量情形、罚款的裁量标准等;
四是健全了相关保障措施,包括对程序文书规范、执法监督、制度衔接等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