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盔上热搜了!6月起强制戴?福州交警回应……
来源:福建共青团 福州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作者: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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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抢购口罩
资料图
那么,福州6月1日起
是否强制电动车骑手戴头盔?
交警答复来了
18日,在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上,有市民提出福州6月1日后是否强制电动车骑手戴头盔的疑问,福州交警支队作出回复。
我市暂未实行非机动车骑行强制佩戴安全头盔要求,但是为了驾驶人的安全,交警部门倡导广大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配戴安全头盔,确保骑行安全。
最近,很多网友发现,朋友圈卖口罩那些人又铺天盖地卖头盔了。
而且,#头盔涨价#还上了热搜。
微博上,有网友吐槽,“月初58,昨天88,今天108,我倒要看看商家是不是想上天。”“我同款头盔,去年30元一个,前两天准备重新买,加入购物车时候是35元一个,忘记下单了,早晨起来一看,85元一个。”“大夏天的戴口罩、戴头盔,怕不是要靠藿香正气续命。”
更重要的是,涨价还不算,前期抢购口罩的套路又出现了。有网友反馈称,就算下单的商家,也好几天不给你发货,就逼着你自己退了。
电动自行车因经济便捷的属性深受广大群众喜爱,日常出行中,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并不鲜见,殊不知这种行为极易在发生事故后,导致头部受到致命伤害。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2019年6月14日,杭州发生一起2辆电动自行车对撞的事故,注意看一个细节,两车相撞之后,驾驶人都是头部着地。但是因为其中一方戴着头盔,还能立即起身;而另一方没有戴头盔,当场就倒地不起,一个星期之后,宣告抢救无效死亡。2020年4月21日,公安部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
为深入贯彻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部署要求以及福建省公安厅有关工作要求,日前,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制定下发《“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通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增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实现“减量控大”目标。据介绍,从6月1日至11月30日为落实查纠阶段。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每周组织开展全省统一行动,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全面提升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介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地按照省安委会及省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治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意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模式;鼓励在学校、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场所,推行头盔“租借”“共享”模式,便利群众使用。组织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等重点行业示范引领,切实配齐用好安全头盔、安全带。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助推养成安全习惯。
江苏省5月15日通过《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明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将处警告或最高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