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这次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系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配合中央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省人大常委会将这次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采取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联动方式开展检查,并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
5月上中旬,执法检查组分赴莆田、南平、漳州、龙岩等地,实地察看了闽江、九龙江、木兰溪、汀江等流域,东圳水库、江东库区等水源地,以及部分小流域、城市黑臭水体、城乡生活污水、工业集聚区废水、畜禽养殖污水等治理情况。
执法检查采取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联动的方式,在全省共成立近百个检查组,累计组织近千名委员代表,通过联合检查、联动审议、分级监督等形式,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工作成效翻倍。
报告指出,从这次执法检查情况来看,我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标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要求,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今年1—6月,主要流域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94.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0个百分点,市级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执法检查组结合发现的问题,提出可操作的意见建议。强调要从增强政治责任、树牢依法治水理念、强化监管力度、推进全民共治等方面推动法律的贯彻实施,特别是要加快推进我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修订立法工作,建立具有福建特色的水生态环保地方法规规章体系,督促各级政府深入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依法打好碧水保卫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法律的刚性要求,助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福建的贯彻落实。
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