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公安部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
及2018年以来相关改革措施落地情况
小型汽车驾驶证可以“全国通考”!
6月1日起
福建这3地车辆可以网上转籍!
分别是福州、厦门、漳州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巡视员、副局长李江平表示,这次推出的10项改革新措施,包括5类业务“异地通办”、5项服务“便捷快办”,将于6月1日起推行。
来看看都有哪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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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
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
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将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备注:表中标注“*”的城市为第一批已经推行的15个试点城市。
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切实减轻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车主检车负担,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抵押登记推行“两个简化”
简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并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
简环节,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免去群众往返车管所和金融机构的奔波。
●使用原车号牌新增“两个便捷”
号牌号码可互换,同一车主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满足群众和单位需求。
保留原号延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临牌核发推行“4S店代办”
推进机动车销售企业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购车、领取临牌后即可上路行驶。
●车购税信息实行“联网核查”
在原有4个省(市)试点的基础上,会同税务部门全面推进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核对,群众不需再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交纸质购置税完税或免税证明。
●推广交管语音服务热线
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启用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通管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预约/受理、互联网平台用户信息注册/变更等服务功能。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