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上午,福建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敏向大会报告工作。
▼
2018年
▼
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
按照中央、省委精神要求,2019年立法计划重点安排涉及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改革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立法项目。具体安排有:
● 审议项目(16项)
● 预备项目(18项)
● 调研项目(10项)
审议项目中——
1.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2.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
3.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订)
4.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5.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6.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条例
7.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
8.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1.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
2.福建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条例(修订)
3.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修订)
4.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修正案)
5.福建省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
6.福建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
7.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修订)
8.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环境保护、机构改革、证明事项清理、军民融合、公平竞争、产权保护、著名商标等需要修改或废止的地方性法规(省直有关部门):
① 福建省沿海滩涂围垦办法
② 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
③ 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④ 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⑤ 福建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
⑥ 福建省气象条例
⑦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
⑧ 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
此外,报告还公布了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