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8月30日在福建厦门召开。这个首次召开的会议由国家发改委主办,实地调研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并交流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改革经验。
先把时间,拨回整整2年前:
2016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选择生态基础较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福建省、江西省和贵州省,成为首批试验区。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同步印发,国家赋予福建的重任化为了一项项具体的任务。《方案》提出:
●力争到2017年,试验区建设初见成效,在部分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 ●到2020年,试验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造出一批典型经验,在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走在全国前列。
中央作出建设试验区部署后:
●福建省委立即成立书记任组长、省长任常务副组长的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验区建设; ●研究出台任务分工方案,将《福建方案》部署的六个方面、38项重点改革任务分解到各个年度、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 ●先后召开全省推进试验区建设动员大会、推进大会,对试验区建设进行深入部署推动。
2年过去,福建交出的成绩单,很有分量:
福建22项改革任务在实践中已经转化为可操作、有效管用的制度成果,其中既有省级层面的实践经验,也有来自地方上的优秀做法。
福建在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上的成果和做法,频频被点赞!
排污权交易、流域生态补偿、生态司法保护、林业金融创新、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等一批改革任务凝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其中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9条改革经验被国家有关部委向全国复制推广。
今年1月1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头条播出报道《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丨福建:生态高颜值 发展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