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
单位清查工作
正式启动
昨天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题网页
正式上线
什么是经济普查?
为什么要查?
查什么?
都查谁?
怎么查?
咱们先来看个漫画
科普一下
↓↓↓
为切实加强对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7月20日,省政府决定成立福建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入户采集清查表信息。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
● 采矿业
● 制造业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建筑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住宿和餐饮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金融业
● 房地产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教育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