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警总队发布消息称:
5月25日起我省公安交警部门将集中开展酒驾醉驾毒驾等突出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夜查统一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整治的对象为:酒驾、醉驾、毒驾重点违法犯罪行为。全省各地将结合实际,实行3+N做法,自行增加对突出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整治。
●重点整治区域为城市,特别是城乡结合部、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涉酒涉毒事故易发多发点段。
●重点查处时段为夜间,特别是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世界杯足球赛、海峡论坛、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期间。
●此次行动将运用大数据、云研判技术加强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分析研判,掌握酒驾醉驾毒驾人员出行时间、路线规律,及时、高效、精准布控查缉。做到在城市、县乡、高速公路同开展、全覆盖、无盲区。
●对查处的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将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开公示,对典型涉酒涉毒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将予以曝光,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将通报纪检监察部门。
●有很多人问:什么时候查?
答:不知道!反正任何时间都有可能!
●还有人问:在哪儿查?
答:具体不知道!反正任何地点都可能碰见警察叔叔!
所以,莫心存侥幸,
也莫心存幻想……
注意这些行为都是酒驾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员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要以危险驾驶罪惩处。
●误区三:小区院内酒驾没事
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酒后驾驶,也要按相关法规条例处理。
●误区四: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受到相应处罚。
●误区五: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
有人认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酒驾司机负全责,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也不要搭乘酒驾车辆。
●误区六: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误区七: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酒驾与醉驾处罚标准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