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征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决定自5月起,在全省开展征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方案明确治理的主要任务:征地工作中地类认定不准确、程序不规范、信息不透明,没有严格落实“两公告一登记”程序,未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以及超范围征地、建设项目用地未批先用、少批多占的;未按要求制订、公布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费的发放、使用和管理不到位,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未落实的;未全面落实和执行征地补偿标准,利用职务便利套取、骗取、截留、挪用、侵占征地补偿费等问题的。
方案要求,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要对本地区征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好的县(市、区)依法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