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商务流通领域开展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试点建设,日前,省财政安排追溯系统试点建设资金1000万元,用于针对肉品、禽蛋、果蔬、中药材、茶叶、海产品和酒类等产品以及经营以上产品相关的批发市场、物流、超市、连锁专卖店等企业开展追溯系统试点建设。
同时,省财政还大力支持省商务市场秩序管理平台二期建设,并对我省商务市场秩序管理平台对接的企业给予补助,推动企业数据和系统接入,建立产品追溯大数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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