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逆行、加塞、随意变道……遇到这些交通陋习,不要忍!拿起手机拍下来吧。
4月25日至6月25日,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全民随手拍·晒交通陋习”活动!
怎样“击杀”陋习
“随手拍”投稿简单,您可以通过行车记录仪、手机、相机等拍摄工具进行拍摄。但要使违法行为等到应有的处罚,提高证据转换效率,在投入举报时只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投稿格式:以#交通陋习随手拍#+姓名+手机号码+照片或视频+简要文字说明(注明拍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等,200字以内)为主。
投稿途径:在高速公路上拍摄的照片、视频,通过私信违法所在路段的高速交警支队官方微信平台;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拍摄到的照片、视频,通过私信违法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含平潭)官方微信平台。
投稿要求:
1.拍摄到的照片要在48小时内上传。
2.图像必须清晰且能真实反映现场情况,同一地点至少要拍摄2张以上的照片,清晰反映违法车辆号牌、违法车辆外观及违法事实,尽可能反映出违法事件周边景象、违法人的体貌特征。
3.拍摄影像、图像不得伪造、盗用,不得作任何后期处理或数码合成,严禁盗用网络上图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奖励,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拍摄者自负。
4.拍摄的视频不超过30秒。
目标是哪些呢?
●机动车加塞抢行、逆行、不按道行驶、违法变道、违法超车
●机动车辆、行人闯红灯
●机动车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
●非机动车违法占用机动车道、违法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违法占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或导流线,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
●驾驶机动车使用手机
●公路、旅游客运车辆、农村客运班车、农村面包车、校车、二轮摩托车超员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
●货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人货混装、载货超长、超宽、超高
●驾乘二轮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其他不安全、不文明的交通违法和交通陋习
注意啦!在拍摄交通陋习时,自身必须要遵守法规,确保安全,且不得影响车辆正常通行。广大交通参与者可持续曝光各类交通陋习,但同一个人拍摄同类违法行为,不予重复奖励。拍完之后,上传到相对应的微信公众号:
设区市交警支队(10个)
●福州交警微发布 ●泉州交警微发布●三明交警微发布 ●莆田交警微发布●南平交警微发布 ●龙岩交警微发布●宁德交警微发 ●平潭交警 ●厦门交警 ●漳州交警
高速公路交警支队(9个)
●福州高速交警支队微发布
●厦门高速交警微发布
●漳州高速交警微发布
●泉州高速交警微发布
●三明高速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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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