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厦门市节能办获悉,根据《福建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去年厦门市先行将本市火力发电(燃煤和燃气)和水泥制造(包括粉磨站)两行业的用能单位纳入用能权交易试点。今年起,厦门市逐步将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用能行业纳入全省用能权交易试点范围。
据了解,厦门市列入第一批交易的企业名单包括: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东亚电力厦门有限公司、厦门瑞新热电有限公司、厦门国贸中顺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含新阳热电、同集热电)、厦门市顺建水泥有限公司、厦门华金龙建材有限公司、厦门美益建材有限公司、厦门鹭特建材有限公司、厦门同安路桥水泥厂。
根据厦门市产业发展政策、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等因素,厦门市将协助省里统一设定企业用能指标。综合考虑不同行业及同一行业内不同用能单位的用能特点,对指标分配实行差异化管理。对于既有产能,依据用能单位历史能源消费量数据,采用基准法或历史法核定用能权指标;对于新增产能(项目),综合考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核定用能权指标。用能权指标先期以免费为主,适时引入有偿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