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近日出台了《福建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福建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实施意见》,从资金、业务指导等方面加大对非国有博物馆的扶持力度。
《实施意见》明确,省级财政将非国有博物馆年度经费300万元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用于奖励履行社会公共文化责任、免费或低票价开放的非国有博物馆。对提供社会公共文化服务的非国有博物馆采用购买社会服务方式。省、市、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补助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非国有博物馆的扶持体系。国有博物馆与非国有博物馆“结对子”,开展一对一持续帮扶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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